您好,欢迎来到上海开放大学!

上海开放大学

021-51079033

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电大徐汇财贸分校 > 上海电大徐汇财贸分校教务通知 >上海开放大学(原上海电大)硕士学位考试课程

上海开放大学(原上海电大)硕士学位考试课程

来源:上海开放大学   发布时间:2013-08-08   作者:

  上海开放大学(原上海电大)硕士学位考试课程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

  2.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一般为三至四门。要求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一门外国语。要求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可按上述的课程要求,结合培养计划安排进行。

  非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进行。凡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核,认为其在原单位的课程考试内容和成绩合格的,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进行。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论文答辩。规定考试的课程中,如有一门不及格,可在半年内申请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的,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试行学分制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按上述的课程要求,规定授予硕士学位所应取得的课程学分。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取得规定的学分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第八条 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地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聘请一至二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人应当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

  硕士学位论文答辫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中一般应当有外单位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

  硕士学位论文答辫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第九条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多数成员如认为申请人的论文已相当于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除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外,可向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提出建议,由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按本暂行办法博士学位部分中有关规定办理。

  上海开放大学(原上海电视大学)徐汇财贸分校是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它以开放性、灵活性的教育为特色,为忙碌的上班族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方便。目前开设的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物流管理、会计等专业均受到学员的亲睐,报名人数直线上升。目前这些专业的名额己经非常紧张,欲读专本科的学生请到官方网站报名:http://www.xhcmtvu.com/ 

  报名电话:021-51079033、64285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