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开放大学 发布时间:2017-06-16 作者:
根据上海开放大学(沪开大【2017】53号)文件精神,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海开放大学现组织各分校参加上海市2017年诗歌创作征集活动,相关事项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上海开放大学各分校的教职员工和在读学生。
二、申报名额
每人限报3首。分校没有申报人数和总篇数限制。总校将聘请校外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择优上报市里。
三、作品要求
作品须为原创,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如发现或被举报作者抄袭、作假或冒用他人姓名、作品等问题,经核实,取消评审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详见《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上海市2017年诗歌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见附件)。
四、提交要求
请教职员工和在读学生于2017年6月14日前,将作品电子稿报送至朱文老师邮箱,邮箱地址:zhuw@yude.org,联系电话:18918108626。
特此通知
上海开放大学徐汇财贸分校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