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裕德教育 发布时间:2015-06-12 作者:
14.甲企业2012年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工资薪金支出为1500万元,已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公益性捐赠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扣除比例分别不超过12%、14%和2.5%,下列支出中,允许在计算2012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的有( )。
A. 公益性捐赠支出200万元
B. 职工福利费支出160万元
C.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40万元
D. 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期间的厂房租金支出50万元
【答案】AB
【解析】选项A: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2000×12%=240(万元),实际发生捐赠200万元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准予全额扣除;选项B: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14%=210(万元),实际发生160万元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准予全额扣除;选项C: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2.5%=37.5(万元),实际发生40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不能全额扣除;选项D: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期间的厂房租金支出50万元,应按规定分别在2012年和2013年扣除,不能全部在2012年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