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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预习:法律基础

来源:裕德教育   发布时间:2013-11-11   作者:

 一、法的本质和特征

  1、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2、法的特征: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不仅具有行为规则、社会规范的一般共性。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例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年)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答案:ABCD
  解析:选项AB属于法的本质,选项CD属于法的特征。
  二、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1)公民(自然人)。由公民组成的特定主体,如个体户、农户、合伙人,也可参与某些特定的经济法律关系。
  (2)机构和组织(法人)
  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
  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
  ③各政党和事业团体。
  (3)国家。(特定主体)
  (4)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