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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归纳总结:常见的有价证券

来源:裕德教育   发布时间:2013-11-20   作者:

  常见的有价证券有:

  (一) 票据
  票据是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委托人于约定时间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持票人或收款人的有价证券。票据可分为汇票、本票、支票。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汇票有银行汇票与商业汇票之分。本票又称期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堆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又分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定额支票三种。
  (二) 债券
  债券是国家或企业依法发行的,约定于到期时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三) 股票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发行的表明股东权利的有价证券。股票上表明的权利为股东权,表征股息和红利收取权、股东表决权以及公司解散时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等。 股票一般指公司发行的普通股票。
  (四) 提单
  提单是指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既是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证书,也是承运货物的物权凭证。
  (五) 仓单
  仓单是仓储保管人应存货人请求签发的证明存货人财产权利的文书。算现金比率时的有价证券,不能从资产负债表中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