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裕德教育!
021-51079033
来源:裕德教育 发布时间:2015-06-15 作者:
1.绝对记载事项
(1)表明“支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2.授权补记事项
(1)金额
(2)收款人名称
3.相对记载事项
(1)付款地
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2)出票地
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地为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
相关推荐:
上一篇:2015上海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支票办理要求
下一篇:2015上海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票据记载事项
热点推荐: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