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裕德教育 发布时间:2014-03-24 作者:
税款征收(重点)
税款征收方式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各税种的不同特点和纳税人的具体情况而确定的计算、征收税款的形式和方法。
(一)查账征收
查账征收是指由纳税人依据账簿记载,先自行计算缴纳税款,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则多退少补。这种税款征收方式主要是对已建立会计账册并且会计记录完整的单位采用。
(二)查定征收
查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生产设备等情况在正常情况下的生产、销售情况,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这种税款征收方式主要是对生产经营规模较小,账册不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较低,产品零星,税源分散的纳税人。
(三)查验征收
查验征收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人的应税产品进行查验后征税,并贴上完税凭证、查验证或盖查验戳,从而据以征税的税款征收方式。这种税款征收方式适用于某些零星、分散的高税率工业产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价格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征税的一种方法。
(四)定期定额征收
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以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这种税款征收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暂缓建账的小型纳税人。
(五)代扣代缴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收税款的方式。其目的是对零星分散的税源实行源泉控制。
(六)代收代缴
代收代缴是指负有代收代缴义务的法定义务人,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收代缴的方式。即由与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依照税收的规定收取税款。
(七)委托代征
委托代征是指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一些零散税款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八)其他征收方式
如邮寄申报纳税、自计自填自缴、自报核缴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