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裕德教育 发布时间:2014-04-01 作者:
支付结算包括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结算方式。其中: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一)汇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按照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由银行签发的汇票为银行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企业、单位等签发的汇票为商业汇票。
(二)本票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转账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三)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四)信用卡
(五)汇兑
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汇款人可根据需要选用。由于汇兑结算手续简便,不受金额起点限制,长期以来一直是银行异地汇划资金的主要结算方式之一。
(六)托收承付
根据购销合同,由销货单位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款项,由购货单位向银行承认付款的支付结算工具。
(七)委托收款
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