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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重点:票据丧失的补救

来源:裕德教育   发布时间:2014-04-04   作者:

   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灭失、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1.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审查后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

  2.公示催告是指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权利失效,而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或程序。

  3.普通诉讼,是指丧失票据的失票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付款人向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活动。

  例171.单选题 下列关于票据记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票据记载事项可分为绝对记载事项和相对记载事项

  B.票据记载事项可分为绝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

  C.票据记载事项可分为相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

  D.票据记载事项可分为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

  答案:D票据记载事项可分为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

  例172.多选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行为的是( )。

  A.出票

  B.背书

  C.承兑

  D.保证

  答案:ABCD

  例173.多选题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 )

  A.普通诉讼

  B.公示催告

  C.挂失止付

  D.登报声明

  答案: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