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4-04-15 作者: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预算法律制度,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措、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构成。
《预算法》是我国财政法规范性文件体系中的一部至为重要的法律,其宗旨是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健全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预算法实施条例》是《预算法》有关规定的具体和细化。
二、国家预算
(一)国家预算的概念
国家预算也叫政府预算,是指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包括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国家预算的一般原则:(了解)
1、公开性
2、可靠性
3、完整性
4、统一性
5、年度性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具有分配、调控和监督职能
1.财力保证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
1.总原则: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2.我国的国家预算共分为五级,具体为:
(1)中央预算;
(2)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预算;
(3)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
(4)县(不设区的市、自治县、市辖区)级预算;
(5)乡(民族乡、镇)级预算。
【提示】这五个级次的预算,除中央预算外,其他四个级次的预算都称为地方预算。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国家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
1.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2.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3.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下一级只有本级预算的,下一级总预算即下一级的本级预算;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
4.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