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4-04-15 作者:
六、决 算
1.决算,在形式上是对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在实质上则是对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它是国家管理预算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
【提示】决算包括决算报告和文字说明。
决算制度主要包括决算草案的编制和审批两个方面的内容。
2.决算草案的编制
决算草案由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
3.决算草案的审查批准
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报本级政府审定后,由本级政府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七、预决算的监督
预决算的监督可分为立法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政府专门机构监督。
(一)立法机关的监督
(1)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2)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及常委会对本级和下级进行监督;
(3)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进行监督。
(二)行政机关的监督
各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预算执行。
(三)政府专门机构的监督(财政部门)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本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
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