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地方性法规与行政规章的区别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10 作者:
问题:地方性法规与行政规章的区别有哪些?
解答:(1)制定主体不一样: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目前我国只有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其他省市无权自定税收地方性法规。在税法中没有行政规章一说,而是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部门规章是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制定的。
(2)适用范围不一样: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效力,地方性法规只在特定的地区有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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