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裕德教育 发布时间:2012-11-03 作者:裕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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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本类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各项中,属于市场规制法的部门法是( )。
A.财税法
B.计划法
C.反垄断法
D.金融法
【答案】C
【裕德会计解析】“财金计划调控法,两反一保规制法”,选项ABD均为宏观调控法。
2.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
B.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
C.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经理
D.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监事
【答案】D
【裕德会计解析】(1)选项AB:“小公司”的特殊规定——可以不设董事会,设1名执行董事;可以不设监事会,设1-2名监事;(2)选项CD: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3.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B.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C.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D.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答案】A
【裕德会计解析】(1)选项AB:“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股东拟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应先找“监事会”;在本题中,李某拟起诉经理张某,应先书面向甲公司监事会提出请求;(2)选项CD:乙公司为“不知情”的第三人,不应承担责任。
4. 下列关于法定公积金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
B.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C.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法定公积金
D.对用法定公积金转赠资本的,法律没有限制
【答案】B
【裕德会计解析】(1)选项A:法定公积金依法强制提取,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无权决定是否提取;(2)选项B: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3)选项C:股票发行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而非法定公积金;(4)选项D: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的,转增后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5.下列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和财产清单
B.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C.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D.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答案】C
【裕德会计解析】选项C: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6.甲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经营手机销售业务。甲拟再设立一家经营手机销售业务的个人独资企业。下列关于甲能否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甲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B.甲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C.甲如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就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D.甲只要具有该合伙人的身份,就不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答案】D
【裕德会计解析】普通合伙人不得(绝对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7.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责任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
A.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B.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但责权人在1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C.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2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D.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答案】D
【裕德会计解析】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8.2010年3月,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丁为有限合伙人。2011年3月丙转为普通合伙人,2010年8月该合伙企业欠银行30万元,直至2012年3月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关于甲、乙、丙、丁对30万元银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乙、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
C.乙、丁应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乙、丙、丁应以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
【答案】A
【裕德会计解析】(1)有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乙、丁自始至终为有限合伙人,仅承担有限责任。(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由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对其转变性质前发生的合伙企业欠银行的30万元债务应与普通合伙人甲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