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5-04 作者:
“捷径”看似是一个快速便捷的好路径,但是有时候有些“捷径”是不能够碰触的,你是否知道,会计人员就存在一些不能走的“捷径”,到底是哪些“捷径”不能碰触呢,让小编带你一起来看看吧。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纪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是财会人员职业操守的核心内容,也是做好财会工作的根本保证。财会人员切不可贪图便利作出以下行为。
一、过早地记录收入或记录有问题的收入
1、在未来服务尚未提供时,收入已经计入账册。
2、在货物发出或客户无条件接受前,收入已经计入账册。
3、尽管在客户还没有义务支付货款时,收入已计入账册。
4、给予客户某种回扣作为补偿。
5、重复计算收入。
二、记录伪造的收入
1、记录缺乏实际意义的收入。
2、将出借交易所得的现金作为收入计入账册。
3、将投资所得作为收入计入账册。
4、将供货商未来继续购买作为条件的折扣记作收入。
5、将公司合并前不适当扣留的收入释放出来作为新公司的收入。
三、使用一次性所得增加收入
1、通过出售低于价值的资产增加利润。
2、将投资收入或所得作为收入的一部分。
3、将投资收入或所得作为营运费用的下降来报告。
4、通过资产负债表上各个栏目的重新归类来制造收入。
四、将现期费用往前或往后转移
1、将正常的营运成本,尤其是最近发生变化的成本资本化。
2、变更会计政策,将现期费用转移到过去。
3、成本折旧或摊销得过慢。
4、不注销价值所剩无几的资产。
5、降低资产准备。
温馨提醒:
未来是自己的,成功是掌握在自己手上的,只要你坚持一点点,梦想就离你近一点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正在进行中,考生们赶紧行动起来,多听课程,多看辅导书,多做习题!任何备考方法都不是用来看的,而是用来付之行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