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5-07 作者:
企业发生存货盘亏及损毁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应做如下会计处理:对于入库的残料价值,计入“原材料”等科目;对于应由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款,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扣除残料价值和应由保险公司、过失人赔款后的净损失,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部分,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例1】甲公司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盘亏K材料500公斤,实际单位成本200元,经查属于一般经营损失。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批准处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00000
贷:原材料 100000
(2)批准处理后:
借:管理费用 10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00000
【例2】甲公司在财产清查中发现毁损L材料300公斤,实际单位成本100元,经查属于材料保管员的过失造成的,按规定由其个人赔偿20000元,残料已办理入库手续,价值2000元。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批准处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30000
贷:原材料 30000
(2)批准处理后
①由过失人赔款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 2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0000
②残料入库:
借:原材料 2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0000
③材料毁损净损失:
借:管理费用 8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8000
【例3】甲公司因台风造成一批库存材料毁损,实际成本70000元,根据保险责任范围及保险合同规定,应由保险公司赔偿50000元。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批准处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70000
贷:原材料 70000
(2)批准处理后:
借:其他应收款 50000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2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