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裕德教育 发布时间:2013-10-03 作者:裕德
怎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答】有两种渠道取得
1、通过考试取得。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2、根据财政部最近下发的《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必须三门科目一次通过方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类专业包括(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学、(5)、财务管理 (理财学)。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以通过学校直接集体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考试报名手续。会计培训咨询热线:021-51099488、021-51012921
外地院校财会类专业毕业生在沪报名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也到上海市教委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具体手续。
《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颁发问题?
【答】凡在参加三门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者,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到原报名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
有关会计从业考试收费标准问题?
【答】按照上海市物价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的规定》报名参加考试人员,每科考务费20元(初级电算化45元),报名时一次付清。
有关会计从业考试用书问题?
【答】考生根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
《会计从业资格证》还需年检吗?
【答】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26号令)的规定,从2005年开始会计从业资格证不再年检,如证书中有需要变更的项目如身份证号、学历、职称、调出调入等到所属区县财政局办理注册登记。
《会计从业资格证》由外省市转入上海如何办理?
【答】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签发单位同级出具的转出证明(第一联)、接收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的继续教育手续到所属区县财政局办理。在转入手续中,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签发机关无公章,必须在“转出证明”加盖省、厅级公章,方可生效。
《会计从业资格证》由上海市转到外省市如何办理?
【答】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转出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接收单位的工作证明、相关的继续教育证明,到区县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工作人员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变更栏”加盖“转出专用章”,完成转出程序。
《会计从业资格证》丢失补办手续?
【答】《会计从业资格证》如有遗失,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工作证明、继续教育相关证明,到区县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填写《北京市“会计证”丢失补办申请表》,工作人员从会计网中查询丢失人“证书”及“继续教育”资料,审核无误后,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