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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04 作者:裕德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报考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姓名、身份证号、考试名称和时间、档案号、联系电话。
2、原考试地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报考人员异地转考证明"。报考人员异地转考证明(人事部考试中心统一格式)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生姓名、档案号、身份证号、级别、专业、通过科目名称、年度和分数、以及上传国家人事部考试中心电子文档文件名称。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