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裕德教育 发布时间:2018-04-14 作者:
长期投资是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增加和减少时,应相应调整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账面余额应与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账面余额相等。
(一)长期投资的取得
1.以货币资金取得的长期投资
借:长期投资(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
贷:银行存款
借:事业基金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2.以固定资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投资(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借:其他支出(发生的相关税费)
贷:银行存款等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投出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累计折旧(投出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
3.已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投资(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借:其他支出(发生的相关税费)
贷:银行存款等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投出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累计摊销(投出无形资产已计提摊销)
贷:无形资产(投出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
4.以未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投资(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借:其他支出(发生的相关税费)
贷:银行存款等
(二)长期投资持有期间的收益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收入--投资收益
(三)长期投资的处置
1.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投资
其他收入--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贷:事业基金
2.事业单位转让或核销长期股权投资
(1)转入待处理资产时
借:待处置财产损溢
贷:长期投资
(2)实际转让或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贷:待处置财产损溢
转让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取得的净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